网络红包等收入需要交个税吗?财税部门权威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05日
往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团体所得税法正式施行。记者25日从财政部理解到,?落实新团体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打工,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日前结合印发公告,对个税法2018年修正前局部原按“其他所得”的纳税项目停止了调整,并对网络红包等支出能否需求交纳个税停止了明白。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相关担任人引见,原按“其他所得”项目纳税的局部支出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依照“偶尔所得”项目纳税,税率?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反,征税人税负坚持不变。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详细调整如下:——团体?单位或别人提供担保取得支出,依照“偶尔所得”项目计算交纳团体所得税。商品信息验证中心,房屋产权一切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别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获得的受赠支出,依照“偶尔所得”项目计算交纳团体所得税。但是,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单方不征收团体所得税:一是房屋产权一切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一切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当间接抚养或许奉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许奉养人;三是房屋产权一切人死亡,依法获得房屋产权的法定承继人、遗言承继人或许受遗赠人。——公司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团体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团体赠送礼品,团体获得的礼品支出,依照“偶尔所得”项目计算交纳团体所得税。商品信息验证中心,但公司赠送的具有价钱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近年来,不少公司经过发放网络红包展开促销业务,网络红包成?一种罕见的推广方式。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两部门相关担任人表示,从性质上看,公司发放的网络红包,也属于公告所指礼品的一种方式。因而,网络红包的征免税政策依照公告规则的礼品税收政策执行,即:公司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团体应交纳团体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团体所得税。需求阐明的是,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公司向团体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冤家之间相互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冤家之间相互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团体所得税纳税范围之内。公告同时明白,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支出所纳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两部门相关担任人表示,该调整并未改动该项养老金支出的税负,即团体支付的该项商业养老金支出,其中25%局部予以免税,其他75%局部依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交纳团体所得税,实践税负仍?7.5%,征税人税负没有变化。此外,公告对一些原按“其他所得”纳税的政策予以废止,包括保险企业领取给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股民团体从证券企业获得的回扣支出或买卖手续费返还支出等。商品信息验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