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过期药这道“剩菜”再“上桌”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04日
商品信息验证中心孕妇王女士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拿了4盒维生素C颗粒,吃了两盒后发现药品已过时近两个月。王女士及其家人到医院想要个说法,该院药剂科主任却语出惊人,“过时药就相似于水果没有吃完……”他还把过时药比作剩菜,“我一定吃剩菜,我置信一切中国人都吃过剩菜。”(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药品无效期是权衡药品平安性和无效性的重要目标,过时药对患者的身体安康甚至生命平安有严重影响。商品信息验证中心对医务打工者来说,这更应是一个知识,但在这位药剂科主任那里,过时药却成了“吃剩下的水果”,吃过时药竟然同等于“吃剩菜”——如此强词夺理,让人张口结舌;如此轻描淡写,更是对患者的极端不担任任。语出惊人的药剂科主任自然应该深入反思,院方也必需对其作出严肃处置。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诘问的是,过时近两个月的药品?何没有及时清算?还有没有其他过时药品进入患者口中?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顺序又存在哪些破绽?“发错了药”,能够只是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一家医疗机构的打工失误,但关于更多的医疗机构来说,却应引以?鉴。要严厉执行相应过时药品自查制度,不时在药品无效期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夯实责任,真正做到活期自查清算过时药品,这样才干实在守住药房这道“传菜口”,确保过时药品这道“剩菜”不再“上桌”,保证患者的用药平安商品信息验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