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03日
商品信息验证中心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明天(11月27日)面向社会地下宣判武某等人组织、指导特大传销活动案,20名原告人被判处一年又十一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2015年5月,原告人寻某某、武某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无限企业董事长宋某某协商以销售大礼包为名,高额利润报答为钓饵,骗取会员的资金。后宋某某与肖某注册西安汤峪温泉养生无限企业,原告人寻某某、武某与宋某某达成传销活动项目的协议,成立了该企业的管理机构,由寻某某、武某次要开展扩展销售大礼包项目。大礼包分为4个级别,消费金额辨别为2.4万元、1.2万元、0.6万元、0.3万元,每位会员购置一份大礼包前方可获得企业的会员资历,按购置金额的不同,获得相应资历的会员,并依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养生企业方式上采取“团队计酬”的方式,但本质是“以开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许返利根据”。支出分配方式为会员购置大礼包后,企业拿到大礼包销售金额的30%,余下的70%以各种奖项的项目依照运转网络事后设定的分配顺序,霎时分配给该会员的一切上线,并以电子币的方式计入上线的账户。商品信息验证中心2016年12月30日,蓝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首批26名原告人组织、指导传销活动案移交蓝田县检察院,经蓝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至蓝田县法院,案件卷宗多达122卷。2017年12月20日,该案初次开庭,历时三天。商品信息验证中心2018年8月8日,该案二次开庭,鉴定人出庭承受质询。经审理查明,在整个立功进程中,原告人武某开展下线达60层,会员达10483人,并成立了100余个分部,拥有部长、副部长、报单员达300余人,销售金额为2.8亿余元,团体合法获利279万余元;原告人寻某某成立40余个分部,设立报单中心20余个,传销层级达41层,开展会员4933人,销售金额为1.2亿余元,团体合法获利246万余元。合议庭以为,原告人武某、寻某某等人,以合法牟利为目的,以高额报答为钓饵,诱惑别人以购置“大礼包”的方式取得参加资历,并依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或直接以开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根据,诱惑参与者持续开展别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次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指导传销活动罪。蓝田法院经审理,对该组织、指导传销活动一案作出一审讯决,20名原告人被判处一年又十一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其中武某、寻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分金人民币500万元,局部原告人由于立功情节较轻,被免于刑事处分,作案工具及赃款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商品信息验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