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0元购”套路,警惕“返现”摇身变风险投资!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6日

商品信息验证中心日前,消费者的一则吐槽惹起了佛山市消委会的关注。消费者V称出于对京东网上商城、苏宁自营商品的信任,选购了高于市场同类商品售价10倍的斐讯商品,由于其广告声称“0元购”返现,可是直至8月3日斐讯公司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无法兑现原承诺的返现,只能兑换斐讯商城的低价商品。我会以为这样做法抵消费者不公道。

据理解,这是斐讯公司和联璧金交融作的“0元购”推广套路。消费者经过电商平台购置斐讯的商品,即可参与“0元购”活动,即是消费者先付款购置了商品后,会失掉一组K码,然后以购置投资的方式在联璧金融的APP上停止注册激活,APP平台依据商品的价钱停止不同期数和金额的返现,消费者最终可以分期拿到商品总金额的返现。而联璧金融同时推出多种高收益的投资商品,吸引了众多用户投资,有形中购置斐讯商品的消费者变为了联璧金融的投资者。

商品信息验证中心经过这种特殊的“返现”方式,电商平台进步了买卖额,斐讯到达了商品销量提升的目的,而联璧金融则以较低的本钱取得了少量投资人。直到联璧金融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消费者无法兑付和提现,京东、苏宁商城也已搜索不到斐讯的商品,斐讯公司发布公告称消费者无法正常兑付的K码更改为兑换斐讯商城维C,而在联璧金融停止投资投资的消费者却要承当投资失败的结局。

那谁该为消费者同时也是投资者担责呢?佛山市消委会律师参谋团叶辉华律师表示,除了间接责任方联璧金融以外,斐讯和电商平台应负有连带责任。斐讯作为商品销售方,依据《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16条、第18条的相关规则,虽然事情因联璧金融而引发,但客观上斐讯违背了商定和没有实行保证消费者财富平安的相关义务,存在进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客观现实,现实上二者处于捆绑形态,斐讯的客观违约和客观差错使其应对联璧金融无法兑现承诺投资报答承当的连带责任。而《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第37条规则:“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晓得或许该当晓得平台内运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许提供的效劳不契合保证人身、财富平安的要求,或许有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运营者承当连带责任。”《广告法》第25条规则:“招商等有投资报答预期的商品或许效劳广告,该当对能够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当有合理提示或许警示。”显然,电商平台也难辞其咎。

商品信息验证中心此案中,受益消费者普遍存在幸运心思也是“0元购”形式大行其道的次要缘由。鉴于此,佛山市消委会收回消费警示:认清“0元购”套路,警觉“返现”摇身变风险投资!同时,提示广阔消费者留意:

一要有风险认识,清楚收益和风险是成反比的,置信天下没有收费的午餐。从经济学角度看,商家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商品都恪守“本钱-收益”共存的传统规律,没有商家情愿从事只要本钱没有收益的买卖;

二是选择正轨合法的投资公司和投资方式。所谓“小人爱财取之有道”,消费者从事投资行为自身没错,也鼓舞投资,但投资的方式要合法正轨,联璧金融这种形式属于十分规的投资途径,目前存在法律上的监管破绽,消费者或投资者应该具有一定的辨认才能;

三是要掌握一定的根本法律知识,包括在权益受损前对一些社会景象的法律辨识及权益受损后运用法律手腕积极维权。

对政府而言,除加鼎力执法力度以外,还有待回快填补法律空白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