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在全省首家启动实施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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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工商局在全省首家启动消费赞扬公示试点任务。商品信息验证中心
盐城局是全省消费赞扬公示任务4家市级试点单位之一。7月中旬,该局制定出台了《消费赞扬公示暂行方法》,明白了消费赞扬公示的范围、载体、方式、内容,将公示信息划分?剖析公示和处置公示两品种型,细化了详细操作方法,根据12315消费者赞扬受理中心平台数据信息,开拓门户网站消费赞扬公示专栏,组织对预付式消费、大中型商超等重热点消费赞扬成绩率先施行公示。消费赞扬公示平台还将由门户网站向社会媒体、第三方网络买卖平台和商品集中买卖场所拓展延伸,充沛发扬消费警示和消费曝光等功用,促进运营者违法自律,诚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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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台市市场监管局两家县级试点单位依照《暂行方法》,结合本身实践,同步启动了消费赞扬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