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盐专营办法》公布 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8日

依据盐业体制变革方案关于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变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取消食盐产、运、销等环节方案管理的规则,《方法》对食盐专营制度的详细内容作了完善。一是省级盐业主管部门依照一致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消费、定点零售企业。二是食盐定点消费企业请求运营食盐零售业务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该当确定其爲食盐定点零售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零售企业证书;食盐定点零售企业在国度规则的范围外销售食盐,任何单位或许团体不得阻止或许限制;食盐价钱由运营者自主确定。三是删除了原《食盐专营方法》关于食盐消费、零售、分配调拨、运输等实行指令性方案管理,以及核发食盐准运证的规则。

《方法》强化了食盐质量平安的管控措施,在规则盐业主管部门担任管理食盐专营任务根底上,添加规则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担任食盐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添加对食盐企业及其董事、监事、初级管理人员的信誉管理,树立健全信誉信息记载和公示制度的规则;明白制止销售不契合食品平安规范的食盐,完善了制止作爲食盐销售的商品类别;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守法行爲处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