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5月起启用2018年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0日

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音讯,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艺人员职业资历证书发放管理有关任务的告诉》,要求标准施行《国度职业资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做好技艺人员职业资历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管理任务。

《告诉》明白,自2018年5月起,人社部正式启用2018年版证书。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根本款式和防假技术目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停止了修正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爲“职业资历”项并在其下添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历称号;添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艺规范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称号(或填写“——”,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持续依照我部原有关规则执行。

《告诉》强调,2018年版证书由人社部一致印制,人社部职业技艺鉴定中心担任监制、统计和发放任务。按照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上年度相应季度各等级鉴定合格人数,按季度提早发放空白证书。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增强统筹布置,防止呈现证书充足特别是构造性充足成绩。

《告诉》要求,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应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局部技艺人员职业资历答应认定事项后续任务的告诉》(人社厅发〔2016〕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度职业资历目录发布施行后技艺人员职业资历有关任务的告诉》(人社厅发〔2017〕133号)要求,妥善处置后续任务,增强证书标准管理,相关信息不再报备。

《告诉》指出,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请求补发或因境外失业请求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担任审核操持,补发或换发的证书运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告诉》强调,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依照“谁鉴定谁担任、谁发证谁担任”的准绳,标准考务管理,做好证书打印发放任务。要以证书发放管理爲切入点,统筹增强职业技艺鉴定信息化建立,确保数据平安、真实、完好、精确。要承诺证书操持时限,简化证书操持流程,延长发证周期,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效劳。

《告诉》明白,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中止运用。此前按规则核发的证书持续无效。《目录》中由原环境维护部、国度铁路局、原平安消费监视管理部门相关机构等详细施行的职业资历,仍运用其原证书,证书发放管理按原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