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商不得将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前置条件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7日

在限购政策之下,许多城市要求对购房人已有住房状况停止核对以确认其购房资历。记者6日从武汉市房管局得悉,武汉市已明白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网签备案零碎停止购房人资历核对,不得将购房人提供相关住房核对材料作爲购房的前置条件,并将严厉查处开发商强迫要求购房人提供“房查”材料的行爲。

近日,武汉局部上市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提供团体房产信息查询材料停止购房资历预审,招致少量人群长工夫集中排队操持“房查”。武汉市房管局第一工夫约谈相关开发商,责令其立刻整改,严厉依照相关规则停止购房资历核对,并告诉购房人无需其自行“房查”。

武汉市要求,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进程中不得要求购房人提交团体房产信息查询材料;应经过“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零碎”对购房人的购房资历停止核对请求,相关部门将在2个任务日内前往核对后果(首套刚需购房家庭爲4个任务日),并由开发企业将核对后果告知购房人;若开发企业强迫性要求提供“房查”材料,购房人有权回绝并向房管部门告发,房管部门将严厉依法依规对其违规行爲停止查处。

据理解,武汉市房管局出具的房产信息查询后果可用于触及子女退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存款、异地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请求助学、部队住房调查、拆迁调查、医疗互助、户口外迁、操持低保、公房出售等12种用处,因未包括不动产注销信息,不得作爲购房资历核对证明运用。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担任人表示,将来将在东湖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增设团体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市民可经过房产档案馆信息查询窗口、自助查询机和网站、微信大众号等多种方式查询其房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