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私约停车“包月费”违规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3日
停满一个计时单位才干免费——北京自昨天起施行的停车场免费新政备受注目。本报记者在看望中发现,有一类车主以为新政并不会对本人的停车费发生影响,由于他们早已与停车场私下约好了“包月停车费”,那麼这种景象能否合理?北京市发改委昨天作出了回应。
景象
交“包月费”随时可以停车
在海淀区一家公司下班的潘先生表示,他每天都把车停在公司左近一家固定的停车场,一朝一夕便与停车场的免费员默契地商定,每个月只需交200元停车费,这个月内不管白昼还是夜间都可以随意停车。潘先生说:“占道停车场普通人工免费,趁车主不留意,免费员手写工夫水分很大。有了这种商定,免费员就不跟我计较工夫了。”
记者多方打听发现,这种景象并不稀有。一位住在石景山区的居民证明,在石景山区一个公园左近的停车场里,停车免费员和多名车主坚持着这种商定关系,“停车包月费”是每月300元。
他说:“只需交了‘包月费’,即便你去停车场找不到车位都不必担忧,免费员一看‘熟人’来了,会帮助协调出车位。”
回应
私约“包月费”违背政府定价
与占道停车场的任务人员私下商定,一个月交付几百元便可随意停车,这种景象能否违规?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担任人通知记者,关于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局部寓居区,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并公示,可以在寓居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供在外地寓居区的居民凭无效证明在此停车。
值得留意的是,免费规范要依照不高于夜间免费规范执行,详细施行操作细则按各区规则执行。但是,假如停车场与居民私下商定费用,则违背了政府定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