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樱子酒被当普通酒销售 卖家被判支付十倍赔偿金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2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同案件。消费者赵先生在网络平台上以每瓶15元的价钱购置某酒业公司消费并销售的、取得食品消费答应的金樱子酒312瓶,合计四千多元。赵先生饮用后发现身体不适,后来才理解到,这款酒的配料中的“金樱子”属于中药材,不能随意添加进普通食品中。
 
赵先生于是以这款酒不契合食品平安规范爲由起诉至法院,恳求判决卖家,也就是酒业公司,退还货款,并依照《食品平安法》规则向其领取所购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合计四万多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依据2015年版的《中国药典》,金樱子属于中药材,因而这款作爲普通食品销售的金樱子酒不契合食品平安规范。法院据此判决卖家退还赵某货款,并领取十倍赔偿金。卖家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在这一案例中,某酒业公司消费并销售的金樱子酒是取得了食品消费答应的,有了这个答应证能否就能证明商品合法呢?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引见,消费答应证只能证明这家企业有权益消费食品,但是它消费的食品能否完全契合食品平安法的规则,那就另当别论了。比方枸杞、菊花,还有一些调料等,都既可以用于药物,也可以用于食物,这些资料被添加到食品中,只需含量是合法的,它都是一个合法商品。但是金樱子是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这个厂家消费的金樱子酒并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普通的食品,所以这就违背了《食品平安法》的规则,所以一审法院的判决完全是正确的。
 
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后以为,依据国度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成绩的阐明》,金樱子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非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不得作爲普通食品原料用于消费运营。且该款酒在外包装上明白载有详细食用量以及其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成效的字样,此类包装阐明也已分明超出普通食品的销售方式。但是本案卖家,也就是酒业公司将金樱子作爲制造原料,以普通食品停止销售,并且没有获得保健食品的消费答应,不契合食品平安消费相关规则。
 
上海市一中院据此采纳卖家的上诉恳求,维持原判。
 
触及到保健品的消费纠纷,往往是夸张宣传、夸张成效,关于有一定成效的保健品来说,也需求留意对安康的影响。假如选错了,反而会适得其反。假如消费者在没有充沛理解保健品成效的状况下,呈现了成绩,比方身体不适等等,这种状况下权责如何来界定呢?
 
李斌解释说,首先保健品要合法消费,它必需获得保健食品同意文号,也就是我们的国食健字。通常而言,针对普通的保健品,我国实行的都是备案制,也就是预先监管。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状况是实行注册制,也就是事行进行行政答应的审核,它都会有一个小蓝帽的标志。那麼,触及到降血压、降血脂这些成效的宣传终究可不可以?李斌补充道,实践上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是很严厉的,保健食品的标签、阐明书不得触及疾病预防、医治功用。第二,在保健食品的功用范围内,其中触及到血压、血脂都必需加上“辅佐”二字。同时它必需明白告知消费者,本品不能替代药品。此外,假如保健食品要做广告,应该经过省一级FDA(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的审查同意,获得保健食品广告同意文号之后才可以做,而且广告内容一定要和保健食品备案和注册请求的内容分歧。作爲消费者,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一种物质,它是特殊食品,在选择时一定要思索能否适合,能否是正轨厂家消费的合法商品,千万不要堕入保健品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