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KTV被曝向消费者收版权费 这笔钱该不该出?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30日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湖南长沙的KTV唱歌,都被收取5元版权费,且不开发票。对方的免费根据是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提出的著作权运用费的免费规范,该协会方面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版权费针对的是以营利爲目的的KTV场所,而KTV是没有权利向消费者收这笔费用的。
 
唱K被要求交5元版权费
 
1月30日,有网友反映,在湖南长沙多家新麦客KTV唱歌时,前台任务人员要求其交5元歌曲著作权运用费,但当其索要发票时,对方只提供一张5元免费凭证,且未备注是歌曲著作权运用费。也有其他网友反映在别的KTV也被收过相似费用。
 
最先反映此事的网友称,在其要求下,KTV出示了收取版权费的根据,即由长沙市文明文娱演艺行业协会和长沙市酒吧KTV文娱行业商会发布的《关于收取歌曲著作权运用费的通告》,通告落款工夫爲2017年1月1日,并有发布方的盖章。
 
该通告称,依照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文件要求,卡拉OK歌曲的运用人应向版权持无方交纳版权运用费,湖南省的免费规范爲8.3元/天/终端。经与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沟通、协商与争取,依照其要求,各KTV从即日起向歌曲著作权运用人收取卡拉OK歌曲版权运用费,免费规范爲5元/包厢/场。
KTV和消费者都承当了版权费?
 
1月31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长沙文明广电旧事出版局征询,原告知长沙市没有关于KTV消费者需交纳歌曲著作权运用费的相关规则。依据我国维护著作权的相关规则,著作权运用费是由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向KTV运营场所收取,“但其实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当了。普通在KTV有包厢费、效劳费等消费项目,有的KTV把这个明细通知你,有的没说,但实践上也收了”。
 
该任务人员称,歌曲著作权费用的准绳是“谁运用谁付费”,实践上场所和消费者都承当了。这笔费用是一致委托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征收的,KTV运营场所会把这笔钱交给协会。
 
版权费免费方:只向运营场所免费
 
北青报记者查询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网站发现,其在2017年5月发布的公告称,2017年全国各地卡拉OK著作权运用费沿用2016年的免费规范,8-11元/天/终端,其中湖南的免费规范是8.3元/天/终端。
 
中国音像著作权个人管理协会的任务人员对北青报记者表示,KTV没有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的权利,“这笔费用的收取对象是以营利爲目的运用版权作品的KTV场所,是向运营场所收,不是向消费者收”。